协会介绍

 

       沈阳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于1985年,由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,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市性、行业性社会团体,依法登记,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。

       协会以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为会员服务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为环保事业服务,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健康发展为宗旨。

协会的业务范围是:

       (一)宣传贯彻国家、省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、政策、条例、法规、文件,推动沈阳环保产业健康发展,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规范沈阳环保产业市场,加强行业自律建设;

       (二)参与制定沈阳市环保产业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和污染防治、清洁生产技术规范及有关环保产业、产品的技术、质量等标准;

       (三)推动环保产业科学技术进步,组织开展技术研究,积极引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材料,为污染治理企业、技术服务单位和环保产品厂家提供技术咨询;

       (四)加强国内外相关行业协会、组织的联系,促进环保产业技术经济交流,整合资源、加强合作,提高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;

       (五)建立环境保护产业信息网络,搭建技术、市场信息交流平台,组织行业科技成果、示范工程、环保产品展示、推介活动,组织环保产业相关考察、交流、推广活动,畅通产、供、销渠道;

       (六)为会员单位培训专业技术、科技管理人才,帮助企业发展生产、改善经营管理,提高企业素质;

       (七)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,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,协调会员单位关系,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,维护公平竞争,建立行业自律机制,督促会员单位执行行规行约

       (八)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发展本行业公益事业,表彰对发展环保产业贡献突出的单位或个人;

       (九)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,承办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委托,开展环保产业相关的工作。